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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想科技收监管函: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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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观想科技收监管函: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】!!!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,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,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!

1、深交所向观想科技下发监管函,公司披露的《2023年年度报告》显示净利润同比下降111.84%。

2、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,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。

3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魏强、财务总监王礼节、董事会秘书易津禾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,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。

4、公司被要求充分重视问题,及时整改,杜绝问题再次发生,并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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