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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宿松县:已出让未缴清出让金的房地产用地 无力开发的可申请解除合同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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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徽宿松县:已出让未缴清出让金的房地产用地 无力开发的可申请解除合同】!!!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,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,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!

1、10月18日,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其中涉及12条房地产新政。

2、在购房财政补贴方面,凡在宿松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由县财政按照商品住房网签成交价格的2%给予购房补助,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

3、使用房票购买住房,房票金额部分不计补助。

4、享受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。

5、《措施》称,对已出让未缴清出让金的房地产用地,因企业自身原因确实无力开发建设的,由企业申请,经县政府批准后,可以解除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
6、对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未满一年的,扣除定金;对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,扣除定金并按规定征收闲置费。

7、(澎湃新闻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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